2017年度,诸如“e租宝”案等涉非法集资大要案有所增多,追赃减损亦遇困境。7月4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通报2017年金融检察工作时指出,2017年,涉金融犯罪案件数量与涉案人数呈现上升态势,罪名主要集中于信用卡诈骗、非法集资犯罪。此外,以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金融犯罪的情况日趋严重,迷惑性强、危害性大,“以虚拟货币和区块链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也开始出现。”
北京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姜淑珍坦言,非法集资犯罪往往因为集资成本消耗巨大以及投资失败等,导致资金链无法返还投资者本金及许诺利息,进而案发,实践中追赃减损极其困难。
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占比逾八成,西城朝阳案发量大
数据显示,2017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889件1342人,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820件1480人。其中,以受理审查起诉案件为例,相较于2016年,2017年受理的案件数量增长4.33%,涉案人数增长20.03%。
其中,信用卡诈骗罪以392件的数量占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47.80%,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302件的数量居于第二,占比36.83%。
在罪名分布上,通报显示,受理案件数量前十的罪名分布变化不大,只出现小幅调整,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持有、使用假币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数量上升;信用卡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保险诈骗罪数量下降。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案发量最多的是拥有CBD等商务核心区的朝阳区,朝阳区检察院共受案200件,占全市案件的66.23%。在信用卡诈骗案件中,案发量最多的是拥有各大银行总部的西城区,受理审查起诉犯罪案件119件,占全市案件的30.36%。
非法集资大要案有所增多,面临追赃减损难题
值得关注的是,过去一年里,非法集资案件亦呈现增长态势,同时,诸如“e租宝”案等大要案有所增多。
通报显示,2017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审查逮捕案件428件817人,审查起诉案件302件817人,与2016年相比分别上升26.63%和40.47%。受理集资诈骗审查逮捕案件35件60人,审查起诉案件40件125人,与2016年相比分别上升94.44%和14.29%。
姜淑珍表示,这些重大案件中,多采用集团化、跨区域、多层级的运作模式,涉案公司在短时间内制造一定数量的公司群,波及多个地区。这些公司实际控制在同一人之手,彼此关联,互相掩护,对投资者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实施非法集资人员和被集资人员数量均巨大。
“非法集资犯罪往往因为集资成本消耗巨大以及投资失败等,导致资金链无法返还投资者本金及许诺利息,进而案发,实践中追赃减损极其困难。”姜淑珍说。
与此同时,以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金融犯罪的情况也日趋严重,“迷惑性强、危害性大。”姜淑珍说,近年来,假借P2P名义搭建自融平台,通过发布虚假的债权转让项目为自身融资的案件逐年增多,危害也愈来愈大。此外,以虚拟货币和区块链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也开始出现。
针对金融犯罪领域反映出的上述问题,北京检方建议修改完善后尽快通过《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建立全方位行政监管模式并加强监管力度,针对互联网金融、区块链等新业态中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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