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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四停四”7月正式实施 非粤A车预约登记30日截止

字号+ 作者:媒体 来源:媒体 2018-10-31 我要评论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交宣)《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通告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交宣)《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通告》实施后将第一个月设置为执法过渡期,以便市民熟悉《通告》措施。广州交警昨日发布温馨提醒,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预约登记工作将于6月30日结束申请,符合条件但还未申请的企业或个人请及时通过申请平台提交资料。

根据《通告》,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违反管理措施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不过,根据《通告》规定,对确因政务、商务、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等特殊通行需求长期频繁进入管控区域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登记成功的车辆可不受《通告》措施的管控。

为便于单位和市民群众申请、并严格审核把关,预约登记工作将依托信息化系统,通过互联网系统完成预约登记。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行可通过网上申请平台或手机客户端填报信息。

其中,政务类车辆由广州市协作办公室收集相关单位材料(办理人不需要上网填报资料);商务类车辆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行通过广州交警网上车管所(网址:http://www.gzjd.gov.cn/cgs/html/hall)提交申请;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车辆符合条件的个人自行通过“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内提交申请。预约登记的办理流程与《通告》同步在广州金盾网挂网,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接受预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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